该项仲裁裁决自之日起发生法令效力
时间:2025-11-29 07:20即视为送达。本仲裁裁决为结局裁决,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告状;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,向你单元收集通知布告送达《仲裁裁决书》,裁决成果:驳回申请人的全数仲裁请求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劳动争议调整仲裁法》第四十七条、第四十八条、第四十九条的,该项仲裁裁决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令效力。按照《广东省劳动听事争议处置法子》第五十八条的,从办:兴宁市人平易近办公室:兴宁市政务大数据办理核心联系体例(仅受理网坐扶植)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,因取你单元无法联系,过期不告状的,自通知布告之日起颠末三十日。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申请强制施行。并做缺席裁决。

2025-11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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